汤姆叔叔的小屋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汤姆叔叔的小屋《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为《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著名作家斯陀夫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斯陀夫人(1811—1896)出生于北美一个牧师家庭,曾做过哈特福德女子学院的教师。她目睹黑奴在奴隶主残酷压迫下的悲惨命运,心生怜悯之情。在此启发下,她亲自到南方了解真实情况,决定以自己的方式参与解放黑奴的战斗中。斯陀夫人因对黑奴命运的关注成为支持废奴作家中最杰出的一位。
《汤姆叔叔的小屋:低贱者的生活》(Uncle Tom's Cabin; or, Life Among the Lowly),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这部小说中关于非裔美国人与美国奴隶制度的观点曾产生过意义深远的影响,并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导致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 《汤姆叔叔的小屋》,波士顿版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的一名教师,同时,她也是一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全书围绕着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的故事展开,并描述了他与他身边人——均为奴隶与奴隶主——的经历。这部感伤小说深刻地描绘出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并认为基督徒的爱可以战胜由奴役人类同胞所带来的种种伤害。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启发而写作出的各种剧本,还促进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产生,不少的这些形象在当今都为人们所熟知。譬如慈爱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汤姆叔叔。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
编辑本段小说的起源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的一名教师,也是一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1850年,美国通过了第二部《逃亡奴隶法》,将协助奴隶逃亡定为非法行为予以惩处,并限缩逃亡者与自由黑人所拥有的权利;为了回应这部法律,斯托夫人写成了这部小说。小说的绝大部分都是在缅因州的不伦瑞克镇完成的;斯托夫人的丈夫卡尔文·斯托(Calvin Stowe)在任教于当地他的母校鲍登大学。 1872年的一幅斯托夫人的雕版图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一部分创作灵感来自乔赛亚·亨森的自传。亨森是一位黑人男性,他曾是奴隶主艾萨克·赖利(Isaac Riley)所拥有的一名奴隶,生活并劳作于马里兰州北贝塞斯达地区的3,700英亩(15平方千米)烟草种植园中。1830年,亨森逃到了上加拿大省(即今安大略省),并摆脱了奴隶身份;此后,他协助了一些逃亡奴隶抵达该地,自己也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并写出了他的回忆录。斯托夫人的小说后成为畅销书,亨森也借此机会重印其回忆录,并更名为《汤姆叔叔回忆录》多次出访欧美。上世纪40年代,亨森宅第的改为博物馆,并根据斯托夫人的小说更名为“汤姆叔叔的小屋遗址”,博物馆位于安大略省德累斯顿附近。而亨森当奴隶时住的小屋现仍保留在马里兰州的蒙哥马利县境内。现在,小屋是国家公园服务:全美通向自由地下铁路网的一部分 西奥多·德怀特·韦尔德与格里姆克姐妹合著的《美国的奴隶制度:千人目击证词》一书,亦被确认为小说的部分材料来源。斯托夫人也表示说,当她居住在与蓄奴的肯塔基州一河相隔的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时,她曾采访过大量逃亡至该地的奴隶,而此中获得的材料后来亦成为了其小说的基础。辛辛那提市一些废奴主义者同情逃亡奴隶,因此,当地地下铁路广泛应用于帮助逃亡奴隶逃离南方。 在1853年发表的《汤姆叔叔小屋题解》一书中,斯托夫人提到了写作这部小说的大量灵感与材料来源,这本写实书籍的本意是重申斯托夫人关于奴隶制的看法。不过,后来的研究也指出,在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前,斯托夫人实际上并未阅读过《题解》中提到的不少作品。
编辑本段发表与出版
《汤姆叔叔的小屋》最初发表在废奴主义者杂志《国家时代》(National Era)中。从1851年6月5日起,总共连载40周。由于小说的故事大受欢迎,出版商约翰·朱伊特(John Jewett)找到了斯托夫人,建议她将连载集结成书出版。虽然斯托夫人起初怀疑是否有人愿意以书本的形式来阅读《汤姆叔叔的小屋》,但她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一建议。 因为深信这本书将会名闻于世,朱伊特(在当时)作出了一项不同寻常的决定——将哈马特·比林斯雕制的6张全页插图印入第一版中。1852年3月20日,这部小说开始以书本的形式出版,其第一版很快便被抢购一空。不久后,又印刷出版了多个版本(其中包括1853年出版的豪华版,带有比林斯绘制的117张插图。 在发表的头一年里,《汤姆叔叔的小屋》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副本,并最终成为了19世纪全世界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几乎每种主要的语言都有其译本面世。在许多早期版本中,都带有詹姆斯·谢尔曼牧师撰写的序言。谢尔曼是伦敦的一位公理会牧师,以其废奴主义观点而闻名。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兰的销售也同样十分顺利。1852年5月,当伦敦第一版发行后,便销售出了二十万册。在随后的几年间,有超过150万册的副本在英格兰传播,尽管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属于盗版(在美国也有同样的情况发生)。
编辑本段情节概要
伊丽莎携子逃亡,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追捕伊丽莎家庭,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家的生活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汤姆被卖给了西蒙·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阻止了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
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编辑本段主要人物简介
汤姆叔叔 与标题同名的人物汤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说发表初期被视为一名高贵坚忍的基督徒奴隶。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间,他的名字已变成了那些被指责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国人的绰号(有关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一节)。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以及值得称颂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汤姆虽然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但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图中两人分别为汤姆与伊娃。
伊丽莎 伊丽莎(Eliza)是一名奴隶(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在得知自己5岁的儿子哈里将被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后,她带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时,她与丈夫乔治·哈里斯重逢。他们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后再到了法国,最终定居于利比里亚。 伊丽莎这一角色的灵感,来自于约翰·兰金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学院交给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记录。根据兰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时,有一名年轻的女奴怀抱着她的孩子越过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镇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暂住了一段时间。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为伊凡吉琳·圣克莱尔。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有一部分人认为,伊娃这个人物是玛丽·苏的一个角色原型。 西蒙·勒格里 西蒙·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于北方的残暴的奴隶主。他的名字后来成为了贪婪与残暴的代名词。他的目标是击垮汤姆并破坏他的宗教信仰。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来自何方的“衣衫褴褛”的奴隶女孩。当被问到是谁造了她时,她既不认为是上帝,也不认为是她的母亲,“我想我是自己长出来的,我不相信有谁造了我”。在后来,她因小伊娃的友爱转变了。托普西通常被视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语“growed like Topsy”(后又演变为“grew like Topsy”;在现今已略为过时)后来进入了英语当中。起初,这个短语只被用于比喻一种自生自长、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后来的某些时候,它还被用于形容高速的成长或发展。 其他人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还有着许许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较为知名的配角: 亚瑟·谢尔比(Arthur Shelby),汤姆在肯塔基州时的主人。谢尔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隶主与传统的南方绅士。 埃米莉·谢尔比(Emily Shelby),亚瑟·谢尔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妇女,并努力用她的仁慈与道德来影响她的奴隶们。当她的丈夫将把奴隶卖给奴隶主时,她为之感到震惊。作为一名女性,她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因为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她的丈夫。 乔治·谢尔比(George Shelby),亚瑟与埃米莉的儿子。他将汤姆视作自己的良师益友,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奥古斯丁·圣克莱尔(Augustine St. Clare),汤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亲;是小说里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隶主。圣克莱尔已然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但却还未能为割舍它所带来的财富作好准备。在他的女儿死后,他变得更加地信奉宗教,并开始给汤姆阅读《圣经》听,并决定给汤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却由于他的意外身亡和他女儿的死而终成泡影。
编辑本段主题
在最近的几十年来,学者与读者们批评这本书在描述其中的黑人角色时,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种族主义语气;特别是在角色的出现、说话、习性,以及汤姆叔叔接受其命运的被动性上。小说中对非裔美国人刻板印象的使用与创造所产生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因为《汤姆叔叔的小屋》曾是19世纪全世界最畅销的小说。因此,这本书(以及书中附带的插图与相关的戏剧作品)在将这些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地植入美国精神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出现的黑人刻板印象: ·“快乐的黑鬼”(“happy darky”,如慵懒、无忧无虑的山姆); ·被当成性工具的浅肤黑白混血儿(“mulatto”,这样的角色有:伊丽莎、凯茜与埃米琳); ·慈爱的黑人保姆(“mammy”,譬如圣克莱尔种植园中的厨师玛咪); ·黑人小孩的刻板印象(“Pickaninny”,如托普西); ·汤姆叔叔,或热切于取悦白人的非裔美国人(如汤姆叔叔)。需要注意的是,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而“恭从于白人的谄媚傻瓜”这一刻板印象显然是由后来相关的舞台作品造成的,而这已不在斯托夫人的掌控之中。 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对小说解读的变化源于詹姆斯·鲍德温的一篇名为《每个人的抗议小说》(Everybody’s Protest Novel)的文章。在文中,鲍德温将《汤姆叔叔的小屋》称为一部“非常糟糕的小说”,称其描写种族的手法非常迟钝,在审美上看来也十分粗劣。 在1960年代与70年代,黑人权力与黑人艺术运动者对这本小说进行了批评。认为汤姆叔叔这样的角色是“种族的背叛者”,(在部分观点里)甚至认为汤姆要比最恶毒的奴隶主还要坏。在这段时期里,对书中出现的其他刻板印象的批评也日渐增长。 在最近几年来,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等学者重新对《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了解读,并认为这本书是“美国种族关系的核心文献,以及对这些关系特征进行的一次意义重大的道德与政治探索。”
编辑本段反汤姆文学
一般把1907年春柳社在东京上演的根据美国作家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改编的话剧《黑奴吁天录》作为中国话剧史开端的标志,从而《黑奴吁天录》是中国的第一本话剧剧本。该剧本是由中国早期话剧奠基人之一曾孝谷改编的。 曾孝谷参加了春柳社1907年到1908年期间的4次公演,在编剧、表演和舞台美术各方面都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以他饰演的角色以《茶花女》第三幕中阿芒的父亲为最成功。同时期,他对《黑奴吁天录》剧本进行了重大的加工和再创作,此剧反映了被压迫人民在帝国主义迫害下勃兴的民族思想,在艺术上,第一次采用了话剧的形式,这被认为是中国的第一部话剧剧本。五幕剧《黑奴吁天录》描写黑奴哲而治被主人转借他人,他替人发明了机器后,受到原主人的嫉恨,因而被召回深受虐待。他的妻子和孩子是另一家农奴主的奴隶,由于主人要以奴隶抵债,他们面临母子分离的悲惨命运。后来,他们都逃跑出来,杀出重围,得以团聚。该剧表现了被压迫者的反抗精神,在思想内容上很有现实性。剧中的分幕方法,以对话和动作演绎故事的特点,还有接近生活真实的舞台形象,无不显示着已开始确立了中国前所未有的新剧形态,即后来才定名的话剧艺术形态。
编辑本段评价
汤姆叔叔的小屋 今天是2月19日大风呜呜的吹着,窗外就像一个大冰窟,冰冻着人们的心。我因为天气太冷而不想出去。于是便在家里看着《汤姆叔叔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由托斯夫人写的,讲述了一群美国的黑人,在黑人奴隶制度下,惨遭侮辱、迫害,甚至成了白人赚钱的工具,戏弄的玩偶,不要命的干活。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叔叔,也遭遇了这个过程,开始他有一个很好的东家,但是后来他的东家为了还债被迫卖掉汤姆,最后汤姆被一位绅士买走。这位绅士对汤姆叔叔很好,甚至把他当成最得力的助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绅士死了,绅士死后,他的妻子把汤姆等一群人,放到黑奴交易市场,进行拍卖,最后汤姆叔叔被一个叫雷戈里的人买去。从那以后,他忍受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责骂与鞭打,过着人狗不如的生活时,他们也束手无策,只能坐以待毙,有一次汤姆叔叔因为帮助一个奴隶而被主人毒打,此后,那个奴隶又开始出逃,于是那个凶狠雷戈里全都怪罪于汤姆,最后汤姆在他的鞭打下,死去了。即使这样,汤姆叔叔也从来没有恨过那个雷戈尔,而是更加用心的爱他,让每一个有罪的人得到灵魂的解脱。这时大风仍在呼呼地吹着,但此时我已觉得不在那么寒冷,因为汤姆叔叔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 《汤姆叔叔的小屋》 一直以来我想好好读一本名著,正好趁这次寒假期间,我开始细细品味《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通过对汤姆的描述,告诉我们: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最终难以逃脱死亡的命运。书中主要描写了两个人物:一个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汤姆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来买汤姆,因为汤姆是他儿时的玩伴,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这本书令我很感动,是因为它描写出了黑奴的悲惨状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还任劳任恕地替主人管理庄园。在书中,那些凶狠的奴隶主们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愤怒无比。他们常常毒打奴隶。最可恨的是,他们还将善良的汤姆叔叔折磨至死,简直是恶魔。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丑恶。 《汤姆叔叔的小屋》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感到很愤怒又很怜惜。因为在一个本应美丽、富饶的国度里,因为有着白皮肤的人寄居在这片土地上,让这样一个淳朴的国度沾染上了冷酷无情,变得黑白颠倒了。人们总是认为白色是美丽、善良的天使的化身,而黑色就是邪恶、狠毒的恶魔的代表。但在故事中,在那时,白色欺凌着黑色,天使变成了恶魔吸尽了黑色的血。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黑人的血泪史。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个极其善良的人,十分信奉上帝,希望上帝能赐予他自由。他虽然不识很多字,但还是经常尽自己所能去读《圣经》。但就是这样一个信奉上帝、十分善良的人却最终死在了残暴的奴隶主手下。不是有句古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在汤姆的一生中一件坏事也没有做过,即使知道自己将被卖到南方去也不逃跑,只是默默等待甚至对残暴的殴打自己的奴隶主、将自己卖掉抵债的奴隶主也没有说过半句坏话,。而上帝总是给了他希望,又将他打下了地狱。因为孤儿失去父母,还有亲友和法律保护,还能有所作为,还有公认的权利和地位。然而,奴隶失去了东家,便成了水上浮萍,听凭风吹雨打。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描写了各种各样的奴隶主和奴隶,并着重描写了信奉基督、逆来顺受型的汤姆,也写了不甘心失去自由、勇于反抗的黑奴,如乔治·哈里斯夫妇。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我们: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追求自由的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比如黑奴贩子海利,他极度强调自己是个绅士,还不知耻辱地在人面前说自己多好,为了不让母亲伤心,卖黑人孩子是将母亲先骗走,再将孩子卖到远方。他居然说得出口,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宝贝,我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当一个母亲失去孩子时有多痛苦。 看了这个故事,我才发觉原来世界并不是到处充满阳光,还是有阴暗的一面的,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地、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让身处苦难中的人得到自由、幸福、美好的生活 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她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伟大的胜利。 --美国总统 林肯 斯陀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美国著名诗人 亨利·郎费罗 《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 --美国学者 詹姆斯 斯托夫人所作的《黑奴吁天录》(《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另一译名)描写了黑奴受地主虐待之苦况,辛酸入骨,读者为之泪下,于是激起南北战争,而黑奴才获得自由了。 --著名作家 苏雪林 第一次听到了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的小说《黑奴吁天录》,美国南部黑奴们的悲惨命运和他们勇敢抗争的故事,心激动不已,紧握着眼泪湿透的手绢,在枕上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寐。 --著名作家 冰心 《黑奴吁天录》最早是由清代的文学家林纾翻译介绍到中国来的。
在耶路撒 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犹太人围着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耶稣回答说: “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
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们。
今天是复活期第四主日,也称为善牧主日,我们可以向我们的牧长主耶稣基督祈祷,恳求 他赐下有圣德的牧者,效法善牧基督来牧养主的教会。刚才牧师恭读的福音是圣约翰福音十章的经文,在这段经文中,主耶稣回应犹太人对他的质疑,并且指出信仰 的奥秘之处,就是主认识那些信他之人,并且保守他们直到永生。
这件事发生在修殿节。修殿节并非是旧约摩西五经中记载的宗教节期,而是产生与两约中间。这是为了纪念犹太人在玛喀比家族的领导下,从叙利亚塞琉古王朝国王安条克四世(安提阿渴)手上夺回耶路撒冷,并重新将耶路撒冷圣殿奉献给上帝。
主前168年,统治巴勒斯坦的塞琉古王朝安条克四世为了强制推行“希腊化运动”,他 采取各种严厉措施来消灭犹太教,他把宙斯的神像供奉在圣殿中,又在祭坛上用猪来献祭。不仅如此,他还禁止犹太人为婴孩施行割礼,强迫犹太人食用不他们视为 不洁的猪肉,又焚烧所有能找到律法书,并对不从者格杀勿论。
他的凶残暴行激起祭司马提亚的反抗,于是马提亚与他的五个儿子带领犹太人揭竿起义。 三年之后,在马提亚的儿子犹大•玛喀比的带领下,这群势单力薄犹太人击败了强大的叙利亚军队取得胜利,并收复耶路撒冷,于是他们洁净圣殿,清除了异教的痕 迹,并且重新“制了种种的圣器皿,将灯台、火焚祭台、焚香台、陈饼案、都放在殿内。台上焚香,点灯使殿内光明。”(次经玛喀比传上卷4:49-50)
按照犹太教法典安息日卷的记载,在犹大·玛喀洁净圣殿的时候,圣殿中原本应该常年不 熄的灯台因为没有祭司打理早已熄灭,而圣殿内用于点燃灯台的圣橄榄油都被希腊人玷污了,唯独有一罐圣油完封不动,上面仍有大祭司的封印。于是他们只能用这 罐油来点燃圣所中的金灯台。祭司要重新提炼预备新的橄榄油,至少需要八天的时间,而一罐油通常只够用一天。然而上帝行了神迹,金灯台并没有在第二天熄灭, 而是连续燃烧了八天,直至新油备妥。这第八天正是犹太历基斯留月的二十五日(次经玛喀比传上卷4:52),于是这天被定为“光明节”,此后犹太人都会在冬 天守修殿节(或称光明节),来纪念此事。顺便提下,犹太人的基斯留月就是公历的十二月,可见光明节与圣诞节的时间是非常接近的。至今犹太人依然在守光明 节,可是他们不信那真正的光耶稣基督已经来临了。
犹太众人在修殿节的时候围着耶稣,这围着的并非是簇拥要听他讲道,而是包围(“围 着”原文ekuhloson意为“包围”)为的是不让耶稣逃脱,他们质询耶稣是不是基督,要耶稣当面澄清自己的身份。显然他们也希望耶稣能像玛喀比一样, 带领他们起义反抗罗马帝国,建立大卫的国度。圣经记载,当主耶稣行过五饼二鱼的神迹之后,犹太人也曾想相逼他做王(约6:15)。但是,主耶稣拒绝了他们 的要求,因为真正捆绑犹太人叫他们不能自由的,不是罗马帝国政府的统治,而是他们的罪。
犹太人对弥赛亚(基督)的观念是不正确的,他们只是从属物质的范畴中来了解弥赛亚, 他们希望的基督是一位在耶路撒冷建立王国,使他们享受生活自由和物质丰富的君王。所以,他们无法理解耶稣的话和行动,甚至连曾经指认耶稣就是基督的施洗约 翰,也怀疑过耶稣,问他说,“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太11:3)
耶稣指出,他就是弥赛亚,就是基督,但是他绝不是犹太人想象中的那位弥赛亚,而是要 救罪人脱离罪恶的那位基督。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到这个有罪的世界,他的目的,就是“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他自己也说过,“人子 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太18:11)故此,他宣讲天国的福音,敦促人悔改,叫人归向上帝,无奈“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 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约1:10-11)
这个世界不接待主的原因,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罪人,世人总认为自己是义人,是好 人,理应得到上帝的赐福,若是他们感觉自己所愿所求的并没有得到,他们第一个反应就是“老天不公”。似乎上帝欠了他们的债,应该回报他们一样,这样的思想 在没有归正的人心里比比皆是,故此他们所需要的,是一个有求必应的神,并非需要拥有绝对主权的上帝。在不少“基督徒”的信仰中,耶稣不过是替代了假神的名 字而已,而这个假神原本可能叫财神,或者叫观音,现在叫耶稣了,而他们敬拜对象的本质依然是那些偶像。
面对这样一群犹太人,耶稣基督公开对他们说,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其 实,主耶稣早就很明显的公开过他的身份,在约翰福音八章二十四节中,主耶稣就对犹太人说过,“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在约翰福音八章二十八 节中又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主耶稣直言不讳地指出犹太人 的不信,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我们从主的话语中看到一个伟大的恩典,就是主认识他的羊。
主耶稣指出,犹太人不信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是主的羊。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 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 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7-30)
一、主拣选我们
从主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知道,人不是因为信主才成为主的羊,而是主的羊必然信靠主。这 就是上帝拣选的恩典,他从千千万万的人中特别拣选了我们,又藉着圣灵的感化与福音的宣讲,赐予我们信心,叫我们成为基督徒。所以,信仰是上帝拣选的结果, 而不是拣选的条件。圣保罗很明显的教导我们,“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可见拣选是上帝永恒中的旨意与计划,我们很多弟兄 姊妹感觉从理性上无法完全接受这个道理,这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时空中,而上帝却是在永恒中,在上帝那里一切都是成就的。故此,基督也如此说,“我父把羊赐给 我。”(约10:29)
当我思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非常感恩,因为主的圣言确实能安慰软弱的人,因为我们的 信心是非常软弱的,常常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真正有份与救恩的人,那是因为我们常把信心与感觉联系在一起。当我们热心爱主、信心振奋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 自己是一个得救的人,但是当我们灰心冷淡、信心软弱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似乎还未得救,我们想当然的认为一个基督徒的一生都应该是阳光乐观、积极向上、事 业有成、家庭幸福的,事实上并非如此,上帝有时会将艰难给我们当饼吃,以困苦给我们当水喝(赛30:20),为的是操练我们的品格,帮助我们成长。若是上 帝不拒绝我们错误的祈祷,我们只会成为自私懒散的人,如同一个对儿女百般溺爱的父亲,是无法培养出良好品格的孩子。而上帝的拣选则是我们得救坚固的保障, 因为“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这就是大牧人基督的爱,他的爱是永不改变的,正如圣保罗说的,“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 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 (提后2:13)
当我们在谈论上帝拣选的时候,我们并非忽略人的责任,这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是无法分开的。主耶稣教导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他们也跟着我。”一个被主拣选的人,必然会识别主的声音,也会乐意跟从主。
二、主认识我们
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认识”一词在圣经 中的意义与我们普通所说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这乃是指一种更深的了解,在圣经中甚至把这词用在夫妻关系上。如,创世记四章一节说的,亚当与夏娃“同房”,夏 娃就怀孕。这个“同房”的原文就是“认识”。但是上帝对我们的认识远远超越这些,因为他是明察秋毫、洞察一切、无所不知的。当我们提到上帝全知的时候,我 们一方面要思想上帝的公义,因为没有任何罪恶可以在他面前隐藏;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思念上帝的慈爱,因为他深知我们的需要,他对我们的比我们自己更认识我 们,故此只有他只有真正了解我们的需要,所以深深认识上帝的诗人大卫颂扬主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诗23:1)
既然主认识我们,我们就要听主的话,要跟从主。主的羊必然能识别主的声音,也必然会跟从主的脚踪。
请我们注意主与犹太人谈论这话的地点,圣约翰记载说“所罗门的廊下”。在圣殿最外层 的外邦人院四围的柱廊,是所罗门王建造圣殿时所建。此后数百年间战乱频繁,屡修屡毁。主前37年,大希律王为了讨好犹太人,大举修整圣殿,并且仿效所罗门 时代的建筑风格,重建殿中的走廊,被称为“王廊”或“所罗门廊”,这柱廊很高,石柱大约有八米,上面有用香柏木制造的屋顶,可供大家聚集时避免日晒雨淋, 是人们默想祈祷,也是犹太拉比讲解教义的地方,初期教会的基督徒也常常在这里聚集宣讲上帝的福音(徒3:11,5:12)。因为所罗门廊是圣殿最外的围 墙,所以这里聚集着犹太人,和外邦来的敬虔人。这耶稣在这里教导的意义显然是指出,上帝也会在外邦人中拣选他的子民来归向他。
故此,从新约的角度来看,真正成为犹太人不是藉着血缘的关系,而是藉着信德。正如圣 保罗所说,“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 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上帝来的。”(罗2:28-29)
三、主赐福我们
主耶稣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永生 是主赐予我们最大的礼物。永生的真正意义并非是长生不老,永远活着,如同世界上的人所寻求的那样,永生乃是与基督的生命、基督的性情有份。世人追求的是长 寿,但若是依然活在罪恶中,那这种长寿显然是一种刑罚。主耶稣就指出,“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 他身上。”(约3:36)
林肯自幼因家贫而失学,但酷爱学习,尤好读书。《圣经》是他的启蒙读物,并且终生阅读。林肯的文辞非常优美,这深受《圣经》的影响。此外,林肯热爱戏剧,青年时代就通读了《莎士比亚全集》。林肯最后在剧院看戏时遇刺身亡,可谓和戏剧有生死之缘。还有一本科学书据说也是常伴左右,那就是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据称,林肯曾说过,他的心灵靠这三本书造就。《圣经》使他认识到了全能的上帝,是他信仰的基石;《莎士比亚全集》让他赞美和服务于良善的人们;而《原本》则让他发现了科学理性的力量。
186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斯托夫人,盛赞她“这位小妇人写了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著名作家查尔斯.萨姆纳则说“要是没有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阿伯拉罕•林肯也就不可能当选为美国总统。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师,同时,她也是一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全书围绕着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的故事展开,并描述了他与他身边人——均为奴隶与奴隶主——的经历。这部感伤小说深刻地描绘出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并认为基督徒的爱可以战胜由奴役人类同胞所带来的种种伤害。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伊丽莎携子逃亡,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追捕伊丽莎家庭,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家的生活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汤姆被卖给了西蒙·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阻止了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
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编辑本段主要人物
汤姆叔叔 与标题同名的人物汤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说发表初期被视为一名高贵坚忍的基督徒奴隶。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间,他的名字已变成了那些被指责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国人的绰号(有关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一节)。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以及值得称颂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汤姆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图中两人分别为汤姆与伊娃。
伊丽莎 伊丽莎(Eliza)是一名奴隶(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在得知自己5岁的儿子哈里将被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后,她带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时,她与丈夫乔治·哈里斯重逢。他们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后再到了法国,最终定居于利比里亚。 伊丽莎这一角色的灵感,来自于约翰·兰金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学院交给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记录。根据兰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时,有一名年轻的女奴怀抱着她的孩子越过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镇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暂住了一段时间。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为伊凡吉琳·圣克莱尔。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有一部分人认为,伊娃这个人物的是玛丽·苏的一个角色原型。 西蒙·勒格里 西蒙·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于北方的残暴的奴隶主。他的名字后来成为了贪婪与残暴的代名词。他的目标是击垮汤姆并破坏他的宗教信仰。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来自何方的“衣衫褴褛”的奴隶女孩。当被问到是谁造了她时,她既不认为是上帝,也不认为是她的母亲,“我想我是自己长出来的,我不相信有谁造了我”。在后来,她被小伊娃的友爱转变了。托普西通常被视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语“growed like Topsy”(后又演变为“grew like Topsy”;在现今已略为过时)后来进入了英语当中。起初,这个短语只被用于比喻一种自生自长、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后来的某些时候,它还被用于形容高速的成长或发展。 其他人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还有着许许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较为知名的配角: 亚瑟·谢尔比(Arthur Shelby),汤姆在肯塔基州时的主人。谢尔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隶主与传统的南方绅士。 埃米莉·谢尔比(Emily Shelby),亚瑟·谢尔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妇女,并努力用她的仁慈与道德来影响她的奴隶们。当她的丈夫将把奴隶卖给奴隶主时,她为之感到震惊。作为一名女性,她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因为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她的丈夫。 乔治·谢尔比(George Shelby),亚瑟与埃米莉的儿子。他将汤姆视作自己的良师益友,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奥古斯丁·圣克莱尔(Augustine St. Clare),汤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亲;是小说里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隶主。圣克莱尔已然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但却还未能为割舍它所带来的财富作好准备。在他的女儿死后,他变得更加地信奉宗教,并开始给汤姆阅读《圣经》听,并决定给汤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却由于他的意外身亡而终成泡影。
编辑本段主题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此书描写了许多不同表现、不同性格的奴隶,也描写了各种不同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奴隶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 本书通过汤姆和伊丽莎及其丈夫两种性格迥然不同的奴隶的比较,告诉读者:逆来顺受、任听奴隶主摆布的奴隶难逃死亡的命运,而只有敢于反抗命运、敢于与命运斗争的奴隶才得到新生。风格
《汤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纪感伤小说与家庭小说(亦称做女性小说)中常见的感性与戏剧性的风格。在斯托夫人的时代,这一类型的小说是最为流行的小说:它们趋向于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写作风格常能唤起读者的同情与感动尽。管如此,《汤姆叔叔的小屋》与其他的感伤小说所不同的是,前者将其中心焦点集中于奴隶制这种大型话题,并以一名男性作为故事的主角;不过,斯托夫人亦试图去引出读者的某种强烈情感(譬如让读者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这一写作类型的力量可通过同时代读者的反应显现出来。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乔治亚娜·梅(Georgiana May)曾经写信给她谈到:“我昨晚子夜醒来,耗尽终夜读完了这本书。此后,我再也不能望着小孩子垂死而无动于衷。”。据描述,另一名读者完全地着迷于这本小说,他甚至考虑把自己的女儿改名为伊娃。显而易见的是,小伊娃的死对当时的许多读者造成了影响:单在1852年,波士顿便有300名女婴被取名为伊娃。 尽管在读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发表后的几十年里,文艺评论家们都否定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伤小说中展现出的这种风格,因为这类小说是由女性写成,并过于突出地描写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艺评论家认为,如果这部小说与奴隶制没有关联,“它不过就是一部普通的感伤小说”。另外一名评论家则将这本书描述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劳作出的毫无意义的碎片”。乔治·惠彻(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国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对这本书嗤之以鼻,将之斥为“周日学校小说”,并充满着“露骨描述的情节、幽默与悲伤”。 然而,在1985年时,简·汤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划时代的《杰出的设计:美国小说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书中改变了这一观点。汤普金斯盛赞了其他评论家拒绝承认的感伤风格,并提出,感伤小说展现了女性的情感拥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还认为,包括《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内的流行于19世纪的家庭小说,有着“理智的复杂性、雄心与机智”;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批判要比霍桑与梅尔维尔这些更知名小说家的批评更具毁灭性。” 尽管后来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风格的观点已有所改变,但由于这部小说的写法与绝大多数现代小说大相径庭,今日的读者往往会觉得这部作品的内容晦涩、做作、“甚至老掉牙了”。
编辑本段对小说的反应
《汤姆叔叔的小屋》所发挥的作用“在历史上只有少数其他的小说能够企及。”。随着小说的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废奴主义观点曾引发了一场奴隶制度拥护者们(他们创作了大量的作品来反驳这部小说)的抗议狂潮。此外,作为一部畅销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还对后来的抗议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厄普顿·辛克莱的《丛林王子》)。 同时代与世界性的反应 《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伊始,美国南方的人们便被这部小说激怒了。而奴隶制度的支持者们也对它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著名的南方小说家威廉·吉尔摩·西姆斯声称,《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完全错误的作品,而其他人则称这部小说在犯罪和造谣。在这场大范围的反应中,亚拉巴马州莫比尔市的一名书商因销售这本书而被迫离开了城市,而斯托夫人本人也收到了不少威胁她的信件(甚至有一包装着一名奴隶的耳朵的邮件)。不久之后,许多像西姆斯这样的南方作家便纷纷发表了他们反对斯托夫人小说的作品(参见后文反汤姆一节)。 一部分评论家强调,斯托夫人缺少在南方生活的阅历,从而(在他们看来)导致她对这一地区进行了不准确的描述。他们举例说,斯托夫人从未涉足过南方的种植园。然而,斯托夫人也解释道,她书中的角色,是基于她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居住时,从逃亡奴隶那里听来的故事。据称:“她亲身观察到的几次事件激励了她去写作[这本]著名的反奴隶制小说。她曾俄亥俄河上目睹这些场景,包括亲眼看到一对夫妇被奴隶主活生生地拆散。此外,报纸与杂志上的记录与报道,也为当时还在构筑中的情节提供了素材。” 为了回应这些批评,斯托夫人于1853年发表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一书,以图证明小说对奴隶制度描述的真实性。在这本书中,斯托详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每一位主角,提到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并同时对南方的奴隶制度进行了“比小说中更为凌厉的攻击”。与小说一样,《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也成为了一本畅销书。需要提到的一点是,虽然斯托夫人声称《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中记录了她先前所使用的参考来源,而在实际上,有不少作品都是在她发表小说之后才读到的。 尽管斯托夫人的研究中带有猜测与缺陷,尽管奴隶制的拥护者进行了尖刻的攻击,但这本小说依然吸引了许多美国人的想象力。根据斯托夫人的儿子描述,当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于1862年与斯托见面时,林肯曾评论道:“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历史学家们并不能确认林肯是否真的说过这句话;而在与林肯见面的几个小时后斯托夫人写给她丈夫的信中,也未曾提及该评论。自此以后,许多作家都称赞了这本小说,称其集中表达了北方对不公正的奴隶制度与《逃亡奴隶法》的愤怒,赞其为废奴主义运动注入了前进的动力。联邦一方的一名将军及政治家詹姆斯·贝尔德·韦弗曾说过,正是这本书让他开始积极地投身到废奴主义运动当中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兰也引起了公众的巨大兴趣。伦敦第一版出版于1852年5月,共计卖出了二十万册副本。英国人对美国的反感也是其大受欢迎的部分原因。有一位著名的作者曾写道:“‘汤姆叔叔’在英国的大肆流行并不是出于[对奴隶制度的]憎恶与报复,而是出于国家层面上的嫉妒与虚荣。我们被美国的狂妄所刺痛已经很久了——我们疲于听到她那所谓全世界最自由与最文明国家的自夸。我们的神职人员讨厌她的自发政府体制 ——我们的保守分子讨厌她的民主主义——我们的辉格党讨厌她的暴发户——我们的激进分子讨厌她的好辩、讨厌她的傲慢、还讨厌她的野心。所有的党派都为斯托夫人的背叛而欢呼雀跃。”。美国内战时期的驻英公使老查理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后来曾谈到:“1852年出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卑贱者的生活》,在当时偶然的环境帮助下,对全世界造成了直接、可观与印象深刻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比此前任何一本书所造成的影响更为巨大。”。 这部小说被翻译成了几乎每一种语言,包括中文(林纾的文言文译本,是第一部有汉译的美国小说)与阿姆哈拉语(译成于1930年,以支持埃塞俄比亚结束该国黑人苦难的努力)。这本书传阅的范围相当广泛,以致著名的精神病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报告说,他认为有许多患者表现出的施虐与受虐倾向,是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中鞭打奴隶的情节的影响。 文学意义与评论 作为在美国的第一部被广泛传阅的政治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仅对美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还广泛地影响了抗议文学的发展。后来厄普顿·辛克莱的《丛林王子》与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都是受《汤姆叔叔的小屋》影响至深的作品。 尽管有此毋庸置疑的意义,但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流行看法是“一部混合了儿童寓言与传道的书”。许多文艺评论家也批评这部小说“只是一部感伤小说”;在乔治·惠彻的《美国文学史》中,他写道:“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这部小说大受欢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与一名周日学校小说的编者相比并无二样。她最多不过就是有着大量现成的情节、幽默与悲情,然后把这些流行的元素凑成一本书罢了。” 不过,也有一些评论家称赞了这本小说。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认为:“把自己完全地置身于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会证明那些令人震惊的经历。”简·汤普金斯则认为,这本小说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之一,并怀疑当时如此之多的针对该小说的批评完全是因为它太受欢迎了。 除了像谴责奴隶制那样明显的主题以外,斯托夫人在小说中所试图表达出的其他观点一直是学者们多年来研究的一个主题,并为之提出了多种假设理论。举例而言,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与积极的废奴主义者,斯托夫人将她的许多宗教观点融入了小说当中。 某些学者认为,斯托夫人通过她的小说,为困扰着许多奴隶制度反对者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提供了一个解决途径。所谓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是:即使阻止奴隶制的行为有 着反对罪恶的正当性,然而,为了反对奴隶制度的暴力而以暴制暴,并违犯奴隶制恶法的行为是否有违道德公义?斯托夫人笔下的哪位角色又值得效法,是顺从的汤 姆叔叔还是挑衅的乔治·哈里斯?斯托夫人的解决方案类似于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如果每个人都能诚挚地去审视上帝的教义并遵守之,那么他们都将成为上帝的信徒。 学者们还认为,这本小说表达了自由土壤运动的价值观。 在此观点下,乔治·哈里斯这样的角色成为了自由劳动者信条的形化,而奥菲利亚这样的复杂角色则代表着那些默许与奴隶制度妥协的北方人。与奥菲利亚形成鲜明 对比的是黛娜——一位受情感驱使的厨师。在小说的情节里,奥菲利亚最终被转变了,就像美国共和党(在三年后)宣布北方必须改变自己,并捍卫其反奴隶制度的 原则一样。 有观点认为,女权主义理论也是小说的一部分,因为小说批评的是父权制下的奴隶制度。斯托夫人认为,在由奴隶主与奴隶所组成的家庭基础中,血缘的关系要浓于父权家长式的关系。此外,斯托夫人将国家的团结视为家庭的延伸,因而国家意识源于对一个共有种族的维系。因此,她呼吁建立属于自由奴隶且不融入美国社会的非洲人殖民地。 还有观点认为,这本书试图通过重新定义男性特征来作为废除奴隶制度的关键一步。 在此观点下,废奴主义者不得不开始去抵抗那些积极进取与占优势地位的男性形象,这一形象是在19世纪早期的征服与殖民中发展起来的。为了改变这种男子汉的 概念,以使男性不因反对奴隶制而危及自身形象或自身在社会上的地位,一些废奴主义者吸收了妇女参政、基督教以及消极主义的原则,认为男性应该去合作、去同 情、去展现公民精神。而废奴主义运动中的其他人则认为,传统、积极的男性特征不应被改变。斯托夫人笔下的所有男性都是以上两种男性的代表。
编辑本段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
在最近的几十年来,学者与读者们批评这本书在描述其中的黑人角色时,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种族主义语气;特别是在角色的出现、说话、习性,以及汤姆叔叔接受其命运的被动性上。小说中对非裔美国人刻板印象的使用与创造所产生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因为《汤姆叔叔的小屋》曾是19世纪全世界最畅销的小说。因此,这本书(以及书中附带的插图与相关的戏剧作品)在将这些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地植入美国精神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出现的黑人刻板印象: ·“快乐的黑鬼”(“happy darky”,如慵懒、无忧无虑的山姆); ·被当成性工具的浅肤黑白混血儿(“mulatto”,这样的角色有:伊丽莎、凯茜与埃米琳); ·慈爱的黑人保姆(“mammy”,譬如圣克莱尔种植园中的厨师玛咪); ·黑人小孩的刻板印象(“Pickaninny”,如托普西); ·汤姆叔叔,或热切于取悦白人的非裔美国人(如汤姆叔叔)。需要注意的是,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而“恭从于白人的谄媚傻瓜”这一刻板印象显然是由后来相关的舞台作品造成的,而这已不在斯托夫人的掌控之中。 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对小说解读的变化源于詹姆斯·鲍德温的一篇名为《每个人的抗议小说》(Everybody’s Protest Novel)的文章。在文中,鲍德温将《汤姆叔叔的小屋》称为一部“非常糟糕的小说”,称其描写种族的手法非常迟钝,在审美上看来也十分粗劣。 在1960年代与70年代,黑人权力与黑人艺术运动者对这本小说进行了批评。认为汤姆叔叔这样的角色是“种族的背叛者”,(在部分观点里)甚至认为汤姆要比最恶毒的奴隶主还要坏。在这段时期里,对书中出现的其他刻板印象的批评也日渐增长。 在最近几年来,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等学者重新对《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了解读,并认为这本书是“美国种族关系的核心文献,以及对这些关系特征进行的一次意义重大的道德与政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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